常阔并不在京中,这玉佩的归属,自然而然地便落在了其子常岁安身上。
大理寺暗中请了几名与常岁安相近的官员子弟来认,他们皆认出了那玉佩正是常岁安常佩之物无疑。
贴身佩戴之物出现在埋尸坑内,这绝不能用巧合来解释,即便不可凭此来立即定罪,却也让玉佩的主人成了嫌疑最大的对象。
再加上大理寺这两日所请去问话之人,并无一人可证明案发时自己与常岁安在一起。反而,有许多人回忆之下,皆称于后山采菊时未能怎么见到常岁安,有很长的时间里都不知他去了哪里。
如此之下,大理寺拿人,已是必然之事。
此为大理寺如今所掌握的“证据”,姚翼大约是料到了常岁宁在一无所知的情形下,出于担心常岁安的安危,必会寻去大理寺,故而才会赶在此时令人暗中前来送信。
他于信上同常岁宁保证,只要常岁安人在大理寺,他即不会让常岁安的安危受到任何案法之外的威胁。
换而言之,姚翼已想到了常岁安或是被人栽赃的可能,他会提防有人暗中下黑手,借灭口之举,来坐实常岁安的罪名。
此外,他于信的末尾处再三叮嘱常岁宁,不可贸然行事,更不宜于此时追去大理寺,否则或将带来更大的麻烦,不仅帮不了常岁安,还会令她自身卷入其中。
他知道,常岁宁不怕被“牵连”,但此时常阔不在京中,常家只他们兄妹二人,如若她也身陷囹圄,只会让常岁安的处境变得更加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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