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
“是,在基地,有很多我这样的奴隶。”
他说着,便疯狂咳嗽起来,随後,他从口袋拿出一个x牌递给叶扶,“这是我的身份凭证。”
叶扶接过x牌,上面用红笔写了孟渝二字,别针有些扭曲,应该是佩戴多年。
孟渝今年才二十岁,五年前逃难来到北疆,为了一口吃的,他做了刘诚的奴隶。
其实就是给他做奴仆,不仅要端茶送水,刘诚今年二十二岁,脾气暴躁,喜欢打人,可为了活下去,孟渝不得不在他手下讨生活。
他条理清晰,说话不紧不慢,只是衣服浸了水,冷的唇sE发白,一直在打哆嗦。
为了印证他的话,齐远和方明扒了他的衣服,Sh答答的破棉袄之下,瘦骨如柴的身躯上都是各种伤,看来他的衣服是被鞭子cH0U坏的,後背横纵交错十多道鞭痕。
“唔,他说的应该是真的,腹部还有乌青,应该是被踢了几脚。”方明看着手里破破烂烂不成样子的棉袄,啧啧两声,帮他把衣服上的水拧乾了。
“小夥子,能起来吗?我们送你过小溪。”
孟渝赶紧点头,对上叶扶的视线,他吓得赶紧移开,“不杀我就好,不杀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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