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锦宝对此是非常的失望,也有很大的焦虑感。
为什么?
你想想啊!
宝禾公司是他洪锦宝的,虽然也分了一点股份给林政英,但占大头的还是洪锦宝。
而今公司老板自己的戏,还比不上小股东林政英的戏一半挣钱,这明显的就是主弱副强呀!
长期这么下去,一定是会出问题的。
即便是《僵尸先生》的版权归洪锦宝所有,但已经有了丰厚经验和资历的林政英,难道不会变一下风格,制作出新的僵尸电影出来吗?
去年的《僵尸先生3》,一口气就为宝禾公司赚了4亿港币,这可是让洪锦宝又喜又忧。
喜的是自己一部电影就赚了4个亿万富豪的身家,简直是匪夷所思、惊喜过望!
忧的当然是有了这么好的成绩,林政英会满足只拿3000万港币的分红,以及那么一点公司的股份及股份分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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