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麒麟文化的这种合约,最近一直都在受到好莱坞的诟病,特别是那些经纪人公司,他们都非常反感。

        原因是这样就把演员绑定在了公司的身上,让他们可以腾挪的空间就大大变小了。

        但偏偏如此的合约,却并不违反法律。

        因为这算是一种部头约,也就是以电影数量为约定的合同,并不牵涉到具体的年限长短,甚至于也就没有捆绑。

        幸好也只有麒麟文化才这么做了,别的电影公司都不愿意进行这样的捆绑。

        捆绑下来,可不仅仅是享受权益而已,还得给这些演员们付出。

        无论他们出演的电影如何,保底的费用是必须的,这么算下来一个这样的合同,起码就是两三千万美金的预算了。

        如果签下了三五个这样的新星,意味着你就得在他们身上花费上亿的薪酬。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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