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当其冲的第一个,便是最受关注的冠名权,这也是所有广告之中最贵的一个。

        除开了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其余的公司基本上不可能拿到这个冠名权。

        这并不是说你有钱就可以的,必须要有一定的档次,才能配得上我们的节目。

        这也是一种默认的规矩。

        很明显的,这一次的《美.国偶像》冠名权,同样是由世界五百强企业得到。

        它就是宝马。

        “宝马公司以1亿美金的冠名费,勇得《美.国偶像》第二季的冠名权!”

        这个新闻标题,比其它的所有广告项目,都要大。

        因为它本身就是最大的噱头。

        这个年头,虽然打广告越来越花钱,但是你一年在一个电视台,在一个节目或者电视剧上面,有个一两千万美金的,就算是大手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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