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号星期五,天晴有云。

        快要到黄昏的时候,《麒麟日报》总编洪义全给殷俊打来电话。

        怡和洋行那边派人送来了一份广告认刊书,内容是关于要在明天上午的财经栏目第一版,刊登怡和洋行的收购广告的事儿。

        认刊书,也就是他们决定了要刊登广告的一个协议,只要刊登广告的媒体签字同意之后,投广告的一方,立刻就要缴纳规定的费用。

        为此,怡和洋行给《麒麟日报》的广告费是100万,占据了整整一大个版面。

        根据洪义全所知,怡和洋行还找了其它几家著名报社,给《麒麟日报》100万一版的广告费,已经是最高的了,这也有赖于《麒麟日报》如今已经是香江第一大发行量的报纸的缘故。

        殷俊关心的可不是广告费,而是这广告的具体内容。

        听到老板的要求,洪义全干脆就把广告稿给殷俊传真了过来。

        少年拿着一看,上面的内容也够简单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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