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内地,这样的抄袭就是不构成侵权,你也就拿他们没办法。

        所以他们就不停的抄袭,不停的去“模仿”。

        到了最后,除了这些,他们根本连自己的一点创意都没有了,也可以说他们根本不需要有创意,直接照搬就行了呗,哪里用得着那么费精神?

        可是!

        这个事情如果在国外,那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别说是什么“借鉴”,就是有环节雷同,那都会被人家告到破产倒闭,而且还绝对不会有人同情你。

        即使是bbc电视台、nbc这样的超级大电视台,遇到了这种节目版权纠纷,也是非常的坚决——只要有争议纠纷,那就会立刻停播,不给半点面子,直到你摆平了再说。

        通常在法院来说,对于这样的案子,也都是倾向于前面先创作出来这些创意的一方,后面的人无论你怎么说,哪怕是真的是你闭门造车,创造出来和前面的人一样的环节项目,那也不可能获得胜诉。

        正因为对创意版权是如此的苛刻,所以国外的创作公司才是多如牛毛,而且是积极的去创新,不怕自己的心血被别人剽窃偷盗。

        也因为如此,国外的综艺节目才是我们2010年以后看到的那样的精彩纷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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