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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这些可以引诱民间企业进入政府所设轨道的“胡萝卜”外,政府还拥有对那些不听从指导的企业加以惩罚的“大bAng”,当然,这些“大bAng”也是隐形的。

        需要补充的是,仅仅用制度上的保证来说明行政指导的可行X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必须承认,“权威主义”、“集团主义”、“国家主义”等文化因素在日本模式中的重要X。

        日本国民承认政府的权威除“官尊民卑”的传统观念外,还在於由社会JiNg英构成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姑且不论普通国民对东京大学出身者的由衷的赞叹以及只有百分之五合格率乃至百分之二录用率的国家公务员一级考试,也许被几乎所有专业中文书籍忽略的“有资格官僚”在日本行政机构的作用以及同辈者尽量避免上下级关系的不成文惯例对行政效率的影响正是这种“权威主义”的基础。

        那些“有资格官僚”所具有的“JiNg英意识”与“拼命JiNg神”以及以“国家利益”代表者自居的态度,使得本来“集团主义”意识就十分浓厚的经营者很难拒绝来自政府的“指导”,何况这种“指导”又是符合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

        简单来说,因为以上的原因,日本的私企是能当国企用的。

        而这一点在天津有很好的T现,方兴不管是打仗还是对外投资,亦或者对内的基础建设,他的钱全部都是向私企要的,而各个私企对此都并没有任何不满,因为方兴会给予政策上的补偿,b如说减税,免税之类的政策补偿。

        天津私企还是中小型企业的时候,方兴就会给予很多支持,向他们提供政府订单,做为回报,当他们成长为大型企业的时候,必须要承担社会责任,这个责任不需要靠纳税来承担,更多的是靠开设更多工厂,招收更多无业人民。

        这些人一旦进入各个私企,那麽这些私企不但要为他们缴纳基本的社会保障,还要在他们勤勤恳恳的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後,分配一定的激励GU权,让他们能享受公司分红。

        更简单来说就是,这些员工的免费医疗,免费教育,甚至是各种补贴分红的高福利生活,不是政府给他们的,而是他们工作的私企给他们的,是那些者们口中无恶不作的资本家们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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