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很容易导致一系列的矛盾根源。所以往往需要大量妥协,让步,商量,博弈,官司……长时间探索和博弈中,人们开始渐渐找到个人和集T利益的共同点;然后明文规定,形成条文,也就是法律。
b如:约法三章中的杀人者Si。
即你随意剥夺他人生命,也要被剥夺生命。
而显然践踏了这一点,他们以集T杀害个人时只要为自己随便想一个民族的借口就能肆意杀害个人,这种不尊重人权的集T主义,必须被消灭。
虽然落地的过程中,受到利益博弈,产生难以执行的情况;但是在大多数情况,维护个人和集T双方共同利益区域。
b如:个人利益集合,集T利益集合,找到交际的区域,成为双方合作的基础。
但是集T壮大会发生几个问题:1,组织异化由于集T是组织后的力量,所以往往远b个人的单打独斗来的强大。
个人和集T博弈往往沦为下风,成为被支配者。
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组织的异化。组织维护组织的利益,损害的个人利益,但是个人创造组织最初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个人利益的,相对于违背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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