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皇后。
皇后地位极为尊崇,妃嫔对皇后既需要执妻妾之礼,也需要执君臣之礼。
为了避免外戚专权,明中后期的皇后多来自民间清白人家,所以基本上都恪守本分,很少干涉前朝事务。
作为六宫之主,皇后有权处理六宫事务,其余妃嫔则有义务协助皇后。
不过张皇后就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难怪那种凄惨下场。
明代皇妃在演变中形成了三个等级,分别为皇贵妃、贵妃、妃。
其中,皇贵妃地位仅次于皇后,并不常设,其人选多为皇太子生母或者圣眷深重的宠妃。
贵妃在明初并非单独的妃嫔等级,作为妃的第一位号,贵妃与贤妃、淑妃等同属于妃级序列。
但随着历史发展,加之本身隐含“群妃之首”的寓意,贵妃地位逐渐上升,在宣宗朝取得了有册有宝的待遇,实际上分化成为一个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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