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一出,殿中群臣心头凛然,目瞪口呆。
先斩后奏,便宜行事?
开自国以来,也就太祖、太宗朝有过此例,那时国家典制还未臻至成熟,直到隆治以后,这八个字也逐渐将前面四个字拿掉,「便宜行事」也改成了「便宜从事」,授予总督、巡抚王命旗牌,是谓“假以便宜”之节钺,但官员本人多有一个度,没有一个人会真的去先斩后奏。
督抚同城还有互参,因为谁也动了谁,可如今这般直接授予可杀二品封疆的大权,的确是开国未有!
不过,一省府治为乱民攻破,已是开国以来从未有过之事!
杨国昌脸色变幻,嘴唇翕动,下意识想要反驳天子的“乱命”。
对地方官员有先斩后奏之权,如二品巡抚剿寇不力都能先杀了,再行奏报朝廷,这是尽委剿寇大权于贾珩,焉能如此乱命?
对地方官,虽无明文规定,但哪怕是他这样的内阁阁臣下去为钦差,对三品以上的官员,也没有什么先斩后奏之权,多是将人拿捕,槛送京师。
比如李瓒,先前将蓟镇总兵唐宽拿下槛送京师,交部议处,这就是没有明文记载的政治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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