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前三次夺冠的时候,只是个毛头小子,能力也很强,球队为了他送走了全明星艾迪?琼斯,还有明星后卫尼克?范艾克赛尔,这已经能说明问题了。
那个时代基本上是胖子且只是胖子一个人的时代,科比有闪光,抱大腿是难听的说法,好听点说,就是胖子的小弟。但如果那时没有科比,奥尼尔也够呛能过马刺、国王那一关。那时两队也很强大。
所有的冠军球队都不是一个人在打。2007年马刺赢了,人们说是团队篮球的胜利。勇士赢了,却变成了周轩抱大腿的胜利。同样是五个人,同样是通过交易壮大球队,待遇不一样。
归根到底,周轩处在风头浪尖上,都是因为他拿了总决赛vp。这些人也够无聊,他难道还能把奖杯退回去不成?
“我现在有钱,有冠军戒指,有明星女友,有一群知心朋友,我过的很幸福,何必为网上一些不幸福的人伤神呢?当然,看他们不开心,我很开心。”
姚明朝他伸了个大拇指,笑道:“认识你也有段日子了,你真是个乐天派,聂语嫣你是不是也忘了呢?”
“没有。”
“没有?”
“当然没有,初恋不是那么容易忘记的,我记性也好。如果有机会再见到她我会问个究竟,到底怎么回事。”周轩微笑道。不忘,不代表他会为此而难受。
“今年夏天你要回国,肯定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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