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弗森一场打完,个人砍30分,队友没能提供足够帮助,输了。
基德一场打完,没投过几个篮,得分也绝对不会上20,新闻上说的往往是“球队进攻多点开花,六人得分上双。”
传球助攻,行进间传到队友手里,让错位的队友单打轻松得分,不容易被人铭记,但却是对于团队最最重要的粘合剂。吸引包夹突分观赏性强,但却做不了常规武器。这就是为什么基德2008年到了奥运会上还会场场打首发,有些重要作用,不是数据能体现的。
老了慢了,基德、纳什仍然能混上大合同,他们懂得利用团队来提升自己的效率。可艾弗森不行,他的篮球观和cctv5的报道一样一成不变又不合时宜,误导了一批又一批的球迷。
这是非常矛盾的,究竟是艾弗森太盲目相信自己对篮球比赛的作用了,还是篮球比赛本身很蠢,除了拉里?布朗执教的2001年外,始终不能给一个天才提供应有的舞台?
如果非要给艾弗森一个评价,他是前所未有的特别的球员,迄今为止无法复制的传奇。当你不那么看重比赛胜败或者教练反应的话,那么他的比赛确实让人尊敬,且观赏性十足。
周轩也曾崇拜过艾弗森,但现在,他再不会幻想像艾弗森那样打球了。他要的是团队,要的是胜利。
当晚,艾弗森出场的时候,甲骨文球馆内的球迷给予其热烈的掌声。无论到了哪里,他都很受欢迎。
周轩出场顺序已经改变了,倒数第二个,仅次于斯蒂芬?杰克逊。没有马盖蒂,他成了勇士第二核心。看台上的掌声更加热烈,球迷们都希望看到周轩对位艾弗森。而今天他们也一定会对位,老尼尔森不打算让周轩去防守汉密尔顿或者普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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