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双手cHa进口袋,微风轻拂,yAn光洒在我的右手上,白sE绷带在我的手腕上一圈一圈地缠绕着。我看了看天空,眼底浮现出一丝微不可察的笑意。
微凉,天蓝,我的心情有些好了。
晚上,我和林新诚去士林夜市逛街,主要原因是我唯有的两件T恤因为纤维脆弱,在不知道第几次的水洗之後,各破了一个大洞。一件的洞破在背後的腰上,一件的洞则是破在最尴尬的x前,恰好会露出里头一大片的皮肤。
我可不想到时候晒出sE差,还被因为公然猥亵而送到警察局。
街上来来往往的人cHa0没有因为平日而减少,我刻意地护着右手,生怕它到时被人狠狠地擦撞过,或许我会当场痛晕。
麦当劳的M字招牌所放出的hsE灯光在夜晚的店家灯火中显得格外显眼,好些学生在门口处进出。我不是很喜欢吃这种油炸食物,买了对面摆摊的饭团填肚子,然後就专心地找那间大型的成衣店。
买了两件上衣和一件K子之後,我打开小小的钱包,还有一百多块钱,我便拉着林新诚到了一边的书城。
我是一个蛮喜欢看书的人,但那种严肃的小说文章我b较少看,无聊而又枯燥,我没有太多时间去JiNg读一篇文章或者一段句子。
如果看书只是为了从中获取知识,而被当作一种公事的形式的话,那谁还会想看书?
记得前几天有个戴着眼镜的男人,大概三十几岁吧,叫我少看三毛「那种没文学价值的文章」,对写作能力无益,应多读些世界名着,再不然看些鲁迅也是好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