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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安娜的那么一句话,我站在吴定很得意地大笑了一声:“安娜小姐,既然你执意如此,那我也无话可说。那行,那你快点派人上来杀我吧!我在屋顶上等着你!。”

        说完话后,我毫不犹豫地趴在地上,将狙击枪往地上一架,而后把武器包里的数十发狙击枪子弹朝旁边地上一放,便对着远处正从树林方向赶过来的人群开始让狙击枪唱起了一首荡气回肠的哀歌。

        “砰,砰,砰……”我手里的狙击枪很有节奏地在唱着歌,每一声枪响,总有一名保镖眉头中弹。我开狙击枪的射速很快,大多数狙击枪都不像冲锋枪那样,上一次膛就可以把弹夹里的子弹全部打光。而是每打一枪都要拉动一下枪机。可即便这样,我的枪声几乎还是没有丝毫停顿,仿佛前面一声枪响声未落,后面一声枪响马上就响起来了。

        这可是我被我的枪械教练硬逼出来的速度。我狙击枪曾经打出的最好成绩是,一分钟连续打了六十八发子弹,平均不到一秒就要打一发子弹出去,这期间还要除掉换七八个弹夹的时间。可想而知,我的射速有多快。

        而在这半年时间里,每天打掉一千发狙击枪子弹也是我明天的必修课。半年时间,单是狙击枪我就打掉了将近一二十万发子弹,更别说还有其他各种枪械的子弹了。加起来至少也是几百万发子弹了。

        其实这么一算的话,我被戈顿家族花那么多钱买过来还是物超所值的。毕竟基地培养我这半年可是花了不少钱的。有人说培养一名战斗机飞行员至少几千万,估计我也差不多花了那么多钱。

        我现在开狙击枪早就已经养成了一种惯性习惯,右手刚扣动扳机,左手马上就会立刻拉动扳机,而后周而复始,一口气打个一两百发子弹不休息我还是可以做得到的。

        这听起来好像很简单,可狙击枪每开一枪的后座力足以令肩膀发麻。不过我现在已经麻木了,一般人开几枪可能肩膀都受不了,而我的右肩膀却一点感觉都没有,不管开多少枪都不会有任何感觉,因为那一块的肌肉神经早已习惯了,没有痛觉,没有感知能力了。

        三分钟后。我正前方一百八十度角的草坪上,已经倒下了数十名尸体。除此之外,戈顿家族派来爬上屋顶来对付我的人至少也被我打下去了上十人。

        我大概算了算,估计至少有有四五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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