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笙……”繁歌垂下眼眸,欲言又止地动了动唇瓣,冷然的嗓音轻若羽毛,“我记得,是我山恩·劳兰逊先生派来的。”

        翊笙冷冷地眯起眼眸,冷清的语气带着难以察觉的警惕,“记得我?什么意思。”

        繁歌把手抬起,握拳的手掌打开,一支看上去很有年代感、看上去又高级的口红躺在掌心里,“这支口红,是跟训练岛上的女教官打赌赢来的。”

        证明她是他记忆中的繁歌。

        翊笙的嗓音绷紧,“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上回在纽伦堡的餐厅,我救女朋友时中枪,当时给我的感觉很熟悉,受了枪伤后高烧,做梦了,想起了以前的事。”繁歌轻描淡写说道。

        “山恩·劳兰逊派来北斯城的任务是什么?”他又问繁歌。

        “杀了,还有唐安夫妇!”她语气冰冷不带一点儿感情回答道。

        闻言,翊笙深不见底的眼眸闪过一丝冰冷杀气,“对我有救命之恩,但如果敢伤害我身边的人,我绝不会念及旧情,与为敌的。”

        繁歌脸色冷冷的,抿着唇瓣,看不出一丝真实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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