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老公寓第二天,我终於发现陈小姐不见了。
不是那种平时藏起来,不知道是在看小h书或上网刷粮吃的那种不见,而是真的,不在我住的顶加套房里面了。
我莫名有点火大。
老娘为了你赚钱养家缴网路费缴你刷卡买本的信用卡费,你就突然给我闹失踪?
基於陈小姐自曝身分是地基主,我不认为她会离开这栋老公寓。
要抓鬼,也得要有力气。
我狼吞虎咽地把从超商买回来的加热便当吃完,再灌完一罐啤酒,开始一层楼一层楼地下去找。
我从五楼找到一楼,再从一楼找到五楼,喘得跟条狗一样,却依旧是找了个寂寞。
根本连个鬼影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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