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间,我的目光在某个内文段落停了下来,并皱起眉头。
『询问目击嫌疑人,就读OO高中的许姓同学表示自己只是恰巧在那个时间点经过案发现场附近,故无法认定是否目击三名作案男X的掳人过程』,基本上这位就是百货公司案的受害人许孟谦了吧?就跟博辉所提供的资料一样。
另外──
『该名许姓学生於接受警方问话三天後,连同家人一起失踪,发现者为同班的陈姓、林姓、庄姓、郑姓四名同学,以及h姓班导、受通知地方派出所员警。』
这是发生在最後一名被害者出现後的那时候吧?也就是两年前最後一名逃过歹徒毒手的那名nV学生,向警方公开指出掳人犯嫌为三名年轻男X之後。我放下资料根据上头的描述做出思考。
当初许孟谦会被警方问话,在於他被人看到曾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所以才被锁定为重要目击参考人,时间是在晚上八点左右,被民众看到其出现地点是在公园旁的便利超商外。
的确,那里是市内最大座绿荫公园,晚上更是人迹罕见,只是於附近补习班下课或在公园旁车站下车的学生都须经过那里的外围道路,确实是歹徒掳人以及用来掩盖罪刑的好地点,也就是所谓的治安Si角。
「对了!莫非监视器没有拍到相关画面吗?」
我突然脑中闪过这一点,但果然翻阅资料後没有找到我想要的答案,接着便不禁失笑认为自己跟监视器还真不对盘,另外也想到,若是有监视器画面,也不需要那位nV学生提供歹徒特徵给警方吧?
只是就在我想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全身一震,我赶紧将资料翻阅回中间,那也是我刚才匆匆瞄过,手机迅速拍下的其中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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