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选择哪种管道,揍敌客一律收取委托费的三成作为订金,委托完成後雇主才会支付剩余的七成尾款;订金一般都是直接作为暗杀事业的营运所需充公,尾款才会依照执行委托的人数与工作分配b例发配给参与成员作为薪酬。只不过,这样的b例分配原则在我身上不完全适用。
虽然名义上我是揍敌客家的养nV,但实际上我仍隶属伊耳谜麾下,因此就算我完成委托,那七成的委托费仍有一半以上会被分作伊耳谜的酬劳;如果当次不巧是与伊耳谜一同出任务,则酬劳必定有八成以上会被他瓜分。也就是说一笔十亿的订单,我实际能拿到手的酬金通常只有两亿不到,如此黑心的剥削行径就连黑帮都自叹弗如。
十老头的委托一般都包含扫荡黑帮成员这样的附加条件,在我刚开始执行暗杀委托时,伊耳谜常将这类需要大规模屠杀的任务转交给我执行,作为杀人的脱敏训练。由於转交给我的委托都会额外附带一到两个揍敌客一同参与,如此加量不加价的高品质优惠方案深得客户青睐,久而久之,我也就成为十老头指名委托的对象之一。
但是!就算我的委托风评超越伊耳谜,承接的订单全变成客户指名,委托费用因此翻了数倍,最後到我手里的酬劳也几乎没有变化!总价五十亿戒尼的人头得手後的收益只剩不到五亿!唯一跟着翻倍的就只有暗杀的工作量!
当了一世打工人的我什麽都能忍,就是忍不过这个抠门惯老板的薪资剥削,於是我背着伊耳谜与十老头签订了一份不经手揍敌客家的委托协议:
「我答应替十老头杀一百个人,不论目标的身分和暗杀难度,不附带善後或扫荡工作,委托全部完成後,他们要付我现金两千亿。」
为了避免伊耳谜发现我lAn用私人委托管道的权限,当初订立协议时我还额外设了几项限制。乙方只会在每月第一日收受甲方的暗杀委托名单,每月的暗杀上限为三人;甲方无权指定暗杀执行日,乙方最迟须於当月底完成委托;若乙方未於约定日收受名单则表示当月无法执行委托,未使用的暗杀限额一概不予继承;若乙方未於五年内完成百人暗杀委托,则酬金以原先的半数——一人十亿戒尼计量;若甲方试图以任何形式向除乙方外之揍敌客家族成员透露协议内容,乙方得解除雇佣契约。
因为协议的第一和第三条限制,只要我没有主动联络,十老头就无法委托暗杀。我最後一次承接委托是在跟奇犽逃家之前,也就是去年的十二月;截至去年年底,已完成的委托数共九十件。在不主动协调的情况下,就算接下来三个月十老头都使用了所有暗杀限额,我也势必得等到九月才能承接最後一件委托……
在我因内心的纠结而沉默时,西索依然悠哉的在背後左摇右晃,「所以,果然是因为缺钱才想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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