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百胜使枪,枪长一丈三尺七寸,重七十三斤七两,枪尖是百炼精钢所铸。

        长枪有很多种用法,但张百胜最善长的是刺,因为枪最锋利的地方就是枪尖。

        刺是枪法中最容易的招式,难的是刺出水平。

        年少时,他用长枪刺落叶,后来觉得速度太慢,他又花了七年时间,在极北之地剌雪花,再后来,他刺过蜜蜂、苍蝇、蚊子,最终满意后他出现在江湖中。

        刚出江湖的时候,他在元江当镖头,护了三年镖,杀了七十二个强盗;武道步入宗师后,他开了间武馆,十年教了一百三十四个徒弟,踢了二十三间武馆;八年前,他外出访友,有仇家寻仇,奸淫了他的妻女,杀了他的徒弟。于是他杀了妻女,烧了经营的武馆,第二天,他在醉心山上入境;第五天,他杀了仇家满门。

        年过半百,所谓知天命,何谓天命,不过是感觉到了生命的尽头。

        蝼蚁善且偷生,何况人乎!他不想死,所以他来唐家。

        他与唐家无仇。

        但唐家与他有仇。

        所以唐景雄完全是二败俱伤的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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