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叫上孟凡一起,我请客哦。”
她不由分说的收起桌子上的资料书籍,径直打开房门。
我默默的叹气跟上,无计可施。
有些事,在我看来明明说的很清楚了。
奈何萧茗荷一昧的“执迷不悟”,我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做,又能怎么做。
正如唐静月所言,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毫无道理可讲。
……
走堂部的主事庞狮是个体型巨大的胖子,据我目测,起码快三百斤了。
如果说孟凡走路的时候像只大肥鸭,那庞狮走起路来简直虎虎生风地动山摇。
我站在他对面,望着他脸上的一堆肥肉,那四五层下巴,愣是找不到脖子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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