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嫂压根儿不信大懒虫傻妮子的鬼话。云声是个没脑子花瓶,整日嘻嘻哈哈,跑东跑西。做出的事情要么叫别人生气,要么给家里丢脸。
李素爱真真想不通。公公婆婆这样精明能干的人,云家这一大家子人怎的就着了魔似的,独独宠个丫头。
因为她长得好?
总而言之,云声嘴里头秃噜出来的话,李素爱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大嫂就爱吃肉。却因为我以后都不能吃肉了。那我就太对不起大嫂了。”云声眨巴着单纯无辜的杏眼儿,有掏心掏肺替李素爱考虑的语气道,“等娘明儿个带我去县城,回来铁定要割肉扯布的。大嫂不吃肉,不做新衣裳吗?”
“我赚的肉票很多,可以给爹娘做身新衣裳。全家人吃顿好的。”
沈恪虽然自小从军,十四五岁的少年吃尽苦头,在泥地里摸爬滚打走到现在。然而,沈家往上头数,一大家子都在政要机关里做事。三年动荡,许多人被下牛棚丢了性命,沈家却能稳稳当当顶住风波,一直走到现在。
只是,家里出了沈恪这偏要往部队钻的家伙,他冒着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危险完成最危险的任务。
可想而知,沈家寄过来的滋补慰问多么丰厚。
恨不得掏出家底来。
沈恪随手掏出来的肉漂布票,对普通农户家庭来讲,得是存很久的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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