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建立了一家工作室,我们做出了不少业绩,打赢了不知道多少场官司,我们成为平凡人眼中触不可及的天子骄子。

        我还有了一个规矩的初恋。

        首先我得说一声抱歉,在里面待的时间太久了,我已经有些不记得她的模样和名字了。

        我是个挺容易忘事的人,要是不常在我面前晃悠,转眼间就会把人抛掷脑后。

        姑且就用初恋代替她的名字吧。

        初恋本也是个守规矩的女孩。她也出身在律师家庭,也在圈内经营自己的社交圈,是个中规中规无可挑剔的人。

        正是因为规矩,我爸觉得很满意,介绍我们认识。

        活着总逃不过娶妻生子,我觉得相处着也挺好,初恋也没什么意见。

        在家长的默许下,我们见第四次面的时候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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