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兰萍也不是没想过争取更多,她知道苏志龙这几年赚的钱肯定不止这点儿。

        但是苏志龙既然敢回来和她提离婚,早就提前做好了准备。

        他和楼茵合伙的那家公司,楼茵才是企业法人代表,苏志龙只是股东之一,楼茵手头持有的股份并不比他少。要转让股权还得由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来决定,就算苏志龙同意转让,楼茵和其他的股东也不可能同意……

        李兰萍虽然不傻,但到底见识有限,最后苏志龙答应她不管她去哪里,他都会想办法给女儿解决上学的问题,又提前立下遗嘱将来他名下的所有财产由两个孩子共同继承……李兰萍这才签下了离婚协议书。

        离开一个地方需要勇气,好在早年李兰萍跟着老乡小姐妹们走南闯北也去了不少地方打工。而港城这个地方,她曾经待了四年。这里工厂多,找工作也方便些,地方也不陌生,最起码比在其他地方好混一些。

        苏志强很快就帮敏敏找好了学校,上学的问题解决了,李兰萍便就近租了个单间,一室一卫够娘儿俩住了,租金也不高,附近就是菜市场和汽车站,倒是个陪读的好地方。

        女儿安顿下来之后,李兰萍就开始找工作了,刚来的时候她去了几个大厂,后面才发现如果要进厂里上班势必顾不上女儿,于是就在家附近的地方找。

        后来无意中在小区附近发现了梁越店门口的招聘启事,就进去试了一下,没想到一下子就应聘成功了。

        工资一个月一千五,但是工作时间自由,离家近还能兼顾做饭照看女儿。老板梁越和她年龄相仿,看起来有些不修边幅和沉默寡言,但基本不管人,她上班的时候回去收个被子做个饭也都是可以的。

        李兰萍倒也不是那种好吃懒做的人,既然上班的时候干私活,那么需要她加班的时候自然也不在话下。她虽然文化水平不算高,但是得益于早年在电子厂的工作经验,帮梁越干活做配件和产品上手还是挺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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