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朕旨意,将土地国有化。”

        第二天朱由检再次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个爆炸的消息。

        “土地国有化。

        大明立国200余载,建国之初,养百万兵,而不费百姓一粒米,靠的就是卫所制度,但是时代变迁,在朕当了皇帝之后才发现,屯田大都被士官侵占,朝廷每年养卫所士兵花费了巨大的财力,而这些士兵的战斗力弱的可怜。

        士兵屯天尚且如此。地方百姓的田地就更不用了说了。无数的大明百姓失去了土地不得不成为佃户,没日没夜的工作。

        归根到底,在朕看来,这是因为大明侵占土地的惩罚太低了。在加上官员不想理,才出现的这种情况。

        朕在这里承诺,土地公有,并不是朝廷把土地强占了,而是说这个土地朕占一半的权限。,你们占据一半的权限。

        今后若是家里有困难了,没有必要去那些地主哪里贱卖土地,到启明商会签个条,拿着地契就可以一些资金。十年之内,你们依旧可以在土地上进行收种,只要想按照合约归还一定缴纳一定的利息就可以了。

        这个年利息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不满3月按照3个月进行收缴。

        要想富,先修路。未来大明会把平整的公路修建的大明的大部分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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