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解,两人的认识是在初中,这个林祥,说白了就是以前“萧开天”的跟班,或者说死党,总之是类似这样的存在。
萧开天以前的时候,那是“意气风发”,花钱如流水,但他傻归傻,也不是完全不分的人,谁对自己好,他心里还是“有数”的,而林祥就是其中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记住网址m.9.
两人可以说是“气味相投”,彼此的智商思考方式接近,成为好朋友是顺风顺水的事情,这个友情,就一直保留了下来。
可惜林祥实在不争气,主要是他没有萧开天的背景,初升高的时候,实在是考不上了,结果干脆就退学,成为了“社会人士”。
好在有萧开天在,依旧拉扯着林祥,而鉴于这样的感情,林祥干脆成为了萧开天的“跟班”,恭敬地叫一声“萧哥”了。
看着斜着头看着自己的林祥,萧开天忍不住舔了下嘴唇:“怎么你穿着爱马仕的衣服,接我的,就坐公交车了。”
“萧哥,这爱马仕是你买给我的,”林祥咧嘴一笑,他具备普通人的思维水准,不是彻头彻底的傻瓜:“一直是您照顾呢,现在公司出了点小问题,正常的啊,这不我来接您,可不要穿好的,只是实在是没钱了,才坐的公交车。”
萧开天看了一眼周围距离自己两米多的乘客,他别开脸:“公司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倾唐天下,是萧哥你公司的名字,”林祥开始描述,他不懂好的坏的,只知道将自己想讲的全部说出来,大小姐交代过,萧开天失忆了,那不得从头开始好好科普一下:“问题也不大。”他擦了擦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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