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喝完了,我想走就走。不过,你什么时候到遂城的?”
“快两个月了吧。”
“我先你半月。”
想起九卿的大马车,燕君莱无奈笑了笑,没说话。若是有钱傍身,她哪能一边赶路一边帮人搬货挣钱。
悲催,穷吧,连赶路都要比别人多花费半月时间。
九卿打量了一下酒楼,然后皱眉“要不我重新给你找个地方,这个地方鱼龙混杂,虽然你是好汉,可毕竟是个女孩子,不合适。”
好家伙,这可是第一个把她当女孩子的,虽然心底仍是当好汉膜拜。
燕君莱些许感动,然后拒绝“可别,我就适合这种地方。”
人多眼杂,有不方便也有方便,那就是好跑路,做事也方便,不会被过多人注明。要是个人少安静的地儿,旁人连她脸上有几颗痣都记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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