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雍喜欢看写得漂亮的毛笔字,比如赵胤的书法就是一绝。
但是,让她自己用毛笔写字,不如杀了她。
前些日子,天天被逼练字都快疯了,这次重获自由,她极是惬意,对营里的一切都很好奇。一路走去,面积极大,极宽敞。辎重、粮草、马房,兵器库……一切井井有条,什么都不缺。
这卢龙塞好像一个隐于山中的小国,还易守难攻,真是天赐福地。
营里士兵看到她来,好奇心全都塞回了肚子里,一个比一个和气。
大家都叫他宋侍卫,具体名字没有人提及,也没有人问,
不论她与赵胤是什么关系,她都是赵胤身边的人,哪怕什么头衔都没有,只是一个平平无常的小侍卫,那也不是普通人能得罪的。
时雍带着春秀走到大伙房的院子,听到一阵猪的惨叫声。
“在杀猪吗?”时雍往里张望了一眼。
门口一个系着围裙的老兵抬头看到她,似是有些困惑,待旁边人提醒,他才知道这是大都督的新宠——不,新来的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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