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隔行如隔山,王敌毕竟不是学法律的,对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和陷阱并不了解,所以,为了保险,签合同时,他找了自己唯一认识的学法律的人——秋伊白。

        签完合同,也正式意味着王敌不再是华艺旗下的艺人,而是合作者。

        华艺这方,在听到王敌把解约也当成条件之一时,最初是激烈反对的。

        ——现在王敌在他们眼里可是摇钱树啊!

        不过在听到王敌提出的下一个条件后,他们又沉默了。

        ——代理发行王敌自导自演的首部电影。

        听到这个条件,他们心里想的是幸好这家伙自己要走,不然,他提出拍电影,公司是支持呢还是不支持?

        不支持,寒了摇钱树的心;

        支持,那就是把真金白银往水里扔啊!

        而且,在他们看来,卖唱片赚的钱,哪儿有拍电影赔得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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