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昊穿梭在血雨中,片雨不沾身!
他用断剑杀着人,随手一挥便要杀十几人,始终不曾眨眼。
血雨不沾身,是因为他讨厌血腥,讨厌杀人,所以不愿让脏血沾身!
而杀人不眨眼...哼,若是要杀闯进家门的盗贼,若杀人时无需怜悯,又何必眨眼?
先前见到颜中天的时候,他曾说自己来晚了。
其实这句话并不准确,当时他真正想说的是:他杀晚了。
当初他就应该直接把刘启威干掉,若当初他就干掉,哪里还能轮到刘家的人来找颜家的麻烦?
虽然他知道玉儿并不在这里,刘启威也不可能把玉儿抢走。
但是,当初他屡次饶过了刘启威,至少两次让他好自为之。哪成想区区五年之后,刘启威刚刚混出一点人样,就又来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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