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的人也知道一劳永逸的方案容易犯众怒,于是就同意以郑林的意见为主研究罪名。
进入宣判环节之后,郑林宣判:
明州军丢失国土案首犯赵大,伪造军令,不战而逃在前,攀咬污蔑王氏核心在后,两罪并罚,腰斩弃市以儆效尤!
从犯孙三,不思劝诫,却同流合污,兼有胡言乱语藐视国法,故而罪在不赦,斩首示众!
从犯李四,虽有盲从军令之罪,却忠义无双,故而不宜过度判罚,革职遣返晋王宫重新评审之后再作任用。
从犯吴六,纯粹受人蒙蔽,更有积极劝谏之功,实乃明州军的中流砥柱,故而无罪,实则有功。判原职留用,报效国家。
从犯陈八,由于未到法定受刑年龄,兼之罪责较轻,便判革职驱逐,不得以军中将领自居。
郑林宣判完毕,原本叱咤风云的明州十三卫,仅仅剩吴六硕果仅存。
郑林顺利上位,掌控四卫人马,吴六仍领第六卫,协助统帅镇守西塞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