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了,还有那个石炭矿,以前那矿也是李慕云自己的,现在似乎也成了朔州府的了。
仅仅当了一个刺使,立刻就把手头上的产业缩水了百分之百,这特么不是扯蛋么!
当然,李慕云也可以不将这些产业都划归到朔州府,但如果那样的话他必须把这些产业全都分出去,分到其他人的名下。
至于为什么,其实很简单,大唐与后世在官员的管理上其实差不多,‘领导干部’是不能经商的。
所以李慕云如果当官,那就必须把产业分了,如果不把产业分了,那就只能上交国家,总就是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就好像左右两个鼻孔不可能同时一个进气一个出气一样。
可是这话他不能对别人说,而且说了也白说,手底下就特么是一群官迷脑袋,一个两个都想着借机会混个一官半职的根本就没有心思再干其他事情。
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尴尬的局面,如果李慕云满足这些人的要求,让他们都当官,那自己的产业就没有人管理了,而如果不让他们当官,这些人同样没有心思管理那些产业。
在这个时候,终于体现出那些世家与豪门的优势了。
因为他们人多,可以找一些人来专门负责家族生意,而李慕云则不行,他手下根本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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