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顺山而走,鳄更是河海皆可渡,大明圈出保护地,其往往不会定居不动。
就像人一样这种动物一旦数量过多势必要侵占更大的地盘,到时候总不能一直都是动物前进人后退吧?
古代的时候山岭多有大虫,现在之所以绝迹是因为历代捕杀,百姓伐山砍柴打猎的原因。
现在这些凶兽虽然少了,但给予休养生息必然日渐增多。
臣觉得陛下不如趁这次修订法案的时候把这些问题都一并解决,首先是和百姓争地的事情保护区内皆不可和这些动物争,但是保护区域外是不是要组织人员或者驱赶或者捕杀以防止恶兽伤人。
第二就是保护数量总要有个范围吧,例如这老虎在山林中不宜过多,还有湾鳄,珠江口地区繁华,来往船只人员重多,不应该划定为鳄的栖息地,而一旦发现应该立刻进行抓捕。
而且臣觉得,大明现在富有世界,虎类众多,鳄鱼也是很多地方都有分布,大明完全没有必要保留其中几种大规模建立保护区,反正关外地区的山林恶水多的是,不如在关外之地多划区养殖。”
朱慈烺觉得吴启晨说的也对,这个事情毕竟跟后世不一样了,大明现在太大了,完全没有必要把物种圈定在一个范围内养殖。
有些东西做到有就行了,真的没有必要非要弄出来多少才行,为了养老虎把人给吃了,那不是扯淡么。
朱慈烺沉吟了一会:“这个确实要修改,人如果和动物出现争端,人在为了自保的情况下可以打死动物,这个是自保,算正当防卫,不应该处罚。
而保护区既然是朝廷划定,那么因为动物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朝廷赔偿,这样吧这个钱由皇家内库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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