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余光瞧见姑姑略动了动嘴,但并没有说话。
我便接着道:“好,既然众女官都默许了,那就本官下达处置决议了。”
“女子身弱,如无必要,不当处以杖刑。着她永巷服杂役三个月,罚俸三个月,每日抄录《心经》十遍,于每月尾呈于本尚书。先定于此,以观后效。”
犯事的宫女哭泣着叩头,千恩万谢。
此刻,我是焦点,是光芒。
那些所有落在我身上的目光,有爱敬,有抵触。有仰望,有睥睨。有尊崇,有不屑。有感激,有仇视……
光明的我会永远铭记。
而黑暗的,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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