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于是乎一直没有放弃过对伯恩的追杀,几次三番的对伯恩造成了致命威胁,这下子好了,就算伯恩克制了迁怒,只怕也会因为后面几次致命危险杠上了。
偏偏伯恩还是近三十年来最优秀的特工,在他身上倾注的心血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光资源一项就高达3000万美元,几乎没有伯恩杀不掉的人。
如果伯恩将猎杀目光放在了几个高层身上,只怕
因此现在的都近乎疯了一样,到处搜寻伯恩的痕迹,务必在起展开某些间谍活动之前,找到他,抓捕或者击毙他。
墨非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被希瑟带进了的纽约分部。
当然也不可能做得太过分了,对于已经有不少和伯恩接触过的人,只是请去盘问,暴力手段还是不用的,不然同时对那么多人使用暴力手段,还没有问出个所以然,万一被联名告了,那就是也会有不小的麻烦。
墨非也感叹,世事真奇妙啊,因为伯恩一个失忆,普通人看起来很小的事情,却让事态越闹越大,到现在已经有失控的趋势了。
身为伯恩这个级别特工,失忆,和本部失去联系,那可不是简简单单的问题,不会考虑意外,他们只会考虑最实质的问题,伯恩是不是叛变了?是不是泄露了的机密?伯恩为干了太多的脏事,这些事情一旦曝光出来,对的影响太大了。于是伯恩就成为了一个超强的不可控因素。
就是一个高速运转的机器,最讨厌不可控因素,一旦出现这种因素,当然就是选择剔除不可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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