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孩子自从被明枫捡到,拾回一条性命,就一直安安分分的,从未想过离开这里,每日还给他们二人做饭烧水,闲时还帮着牧羊。
和明枫一对比,看起来就更可怜,两个孩子一个从死的边缘回来,一个从痴傻变成脑袋清明的正常人。
唉,不管怎么说都是个好的,就是不知他如何落到那步境地,才十二三岁,还是个孩子呢,若是爹娘看到不晓得要多心疼。
不过,他能来到这里遇上他们,也算是缘分,不然那伙汉子扔人扔到哪里不好,非要扔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卡日塔吉村,还就这么恰巧被明枫撞见。
“阿叔,你来啦!”
方明枫的声音从耳边响起,方阿叔回过神来,看着桌上已经被摆放的整整齐齐的布料,伸手摸了摸,说道:“这灰色的便宜,买的多,就一人做一身外衫。”
灰色耐脏,可以多穿些时日,放牧牛羊都是又累又脏的活计,干活的时候穿灰色衣裳再合适不过。
“这两个就给你们二人一人做一身,正好,这样鲜亮的颜色合适的很。”
方阿叔将前一日买来的所有布料都分配了一圈,他自己做一身灰色的,其余便都给俩孩子做。
按他的心中所想,俩孩子一个小汉子一个小哥儿,十几岁的光景,正是喜欢干净喜欢收拾的年岁,家里虽然没什么钱,但做两件便宜衣服倒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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