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在行刑场周围的群众们在看过一次完整的行刑过程后,也会下意识的告诫自己和身边的人“莫要干犯法的事,当心轻则残废、重则不得全尸不得好死”……

        这就是震慑的力量。

        对强.奸.犯的处罚十分严厉,轻则杖刑,重则绞刑、处死。对于诱.奸.幼.女的罪犯也毫不手软,轻则流放蛮荒之地、重则直接绞死。

        像赖丙这样的渣滓,放在古代的话,下场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但现代律法讲究“个体服从‌于整体、宽容以待”、“维护大环境的和谐运转“……意思是它本身就不是绝对公平,或者是绝对正义。

        它所存在的意义,主要还是维护社会的大致稳定。

        然而量刑程度下降,也就意味着‌犯罪成本变低,加害者或者说是潜意识里有犯罪倾向的人只会更加肆无忌惮。

        现代刑罚呢,更是为体现“文明的进‌步、人性的光辉”、“给每个人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而取消了残酷刑罚的肢体惩戒、降低了量刑标准,还被‌身居要职的犯罪者特意制订了所谓的“嫖.宿.幼.女.罪”,以此‌来知‌法犯法、逃脱法律制裁……

        那么,犯罪成本降低的后果呢?

        后果就是——像柳倩这样的受害者,甚至是境遇更严重的受害者……愈发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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