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原主是22岁,刚大学毕业,准备在夏末的时候入职那家世界五百强外企——莱恩集团。】
也就是说,这时候的“有丙”已经32岁了。
一个过了而立之年的油腻男人,居然把自己早些年间猥亵、欺辱未成年少女的经历做成漫画放在网上供人观赏,为此赚得盆钵体满不说,还卖了金额可观的动漫改编权……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赤.果.果的讽刺。
怪不得原主会在校招季面试的时候,心神恍惚到几近崩溃,还差点在最后的面试环节失利,与那份前途不错的工作失之交臂。
想必就是因为在那期间,她无意间看到了以自己为原型的这部漫画,勾起了心里的陈年伤痛,所以才那样失常失魂落魄的。
不过还好原主很坚强,努力排除杂念、通过终面,拿到了最终offer。
黑色的壁挂式电视机里,那个“有丙”依然在面向镜头侃侃而谈:“……我真的很爱’芊芊’这个角色。在创作的过程中,甚至还一度认为她是存在过的……”
——呵,“芊芊”可不就是真实存在过的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