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两天的路程里,我一路骑着白牙,始终与马车保持前后100米的距离到处乱窜。

        石头也不怎么管我,难得不再催着我赶路,我自然乐得多耽误些时间,指挥着白牙一会儿呼啸而来,一会儿又呼啸而去,玩得不亦乐乎。

        只是石头始终不允许我跑出他视线范围以外,说是怕有什么危险,实际上大多时候都是他驾车配合我,看我兴起跑得远了就加快速度赶上来或是停下来等我。

        没想到的是,竟然被石头这乌鸦嘴说中了,我们还真的遇到了危险——竟然碰到强盗了。

        这一天,我们走的是条小道,据说到下一个城镇可以节省三分之一的路程,就是有些偏僻,不是有什么急事平时走这条路的人不多。

        现在我有些明白为什么那个店小二会这么说了,其实他的话外音应该是,没什么本事的人最好别走这条道。

        我勒住白牙,看着忽然从两边的荒草丛中窜出来,气势汹汹挡在路中间的十来个大汉,立刻意识到自己这是遇上强盗了。

        看看这几个人,都是一幅标准的土匪长相,满脸横肉、胡子拉碴、手里挥着大板刀,往那儿一杵,不必说话就已经有了十足的土匪架势。不错不错,就职业标准来说,我对这几个人打劫的行头装扮还是很满意的。

        可显然这伙人对于我这被劫肥羊的形象却很不满意,为首的一个皱着眉头上上下下的打量我,“等了大半晌,怎么就等来了这么个没二两肉的瘦猴儿?真他奶的不走运。”

        叉你个用眼出气的臭土匪,还敢看不起人?亏我还在匪类里给你打了九分,第一句台词就这么不标准,真是欠扁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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