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牵扯到了汉朝的刺史、郡部之间的权力纠纷。刺史并不是郡守的上级,若州与郡之间发生嫌隙纠纷,不能分是非曲直。
结案判决全看哪方奏折先送到朝廷廷尉有司,结案的判决多以先让有司知事者较有利。
太史慈自幼十分好学,所以是个纯正的文士,因为学问而担任东莱郡奏曹史。
当时本郡与本州之间有嫌隙,其时本州的奏章已先发去有司处,郡守恐怕落后不利,于是求取可为使者的人。
太史慈时年二十一岁,被选为使,乃日夜兼程取道,抵达洛阳,先到公车门前等候,待见州吏亦至,才开始求通上章。
太史慈假意问州吏道:“君也是前来欲求通章吗?”
州吏答道:“是的。”
太史慈又问:“奏章在哪里?”
州吏道:“在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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