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达斯大概是看过科比在夏季联赛和季前赛中出色的表现,认为科比潜力无穷,所以决定签下科比。

        不过科比与阿迪达斯之间的合作,却并不愉快。

        首先是阿迪达斯不愿意给科比出签名战靴,而只是让科比代言阿迪达斯的球鞋。

        其次就是科比所代言的那几款球鞋,设计的实在是太丑了,所以销量非常的差,最糟糕的一款降价到40美金,都卖不出去。

        作为一个球星,代言的球鞋却卖不出去,这不光是会影响到科比的商业价值,更会影响到他的自尊心。

        以科比那种不服输的性格,球鞋不卖到第一,都不好意思穿在脚上!

        第三就是阿迪达斯在续约方面没有诚意。当时阿迪达斯给了麦迪终身合同,而科比非但没有终身合同,他的续约价格,也不如麦迪。

        骄傲的科比当然不能接受这一点,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最终宁愿支付违约金,也要提前跟阿迪达斯解约。

        可以说科比与阿迪达斯,完全是一场双输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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