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骨节的地方还残留着昨天的血迹和伤口,他用指腹大力的蹭干净,把那一处磨得通红才肯罢手。
他走不就行了。
正打算起身动手,扫了一眼脏乱不堪的房间,密密麻麻的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刚崭露头角的念头眨眼消失。
没耐性,嫌麻烦。
是外界对宋庭的印象,而他显然也把这两点融会贯通,并且发挥到极致。
不然出了那事,他也不可能跑到这里来。
说到底,还不是嫌太费事。
冯郎如实解释道。
“那也不能一直拖着,他还想不想在这个圈混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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