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莉一开始并没有把他训斥那些乐手的话当回事,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的听觉和记忆力是如此惊人,竟能从这么庞杂的乐声中,分辨出是哪个乐手犯了节拍上的错误。
说完以后,他走到乐池边上,单手扣住地板的边沿,轻而易举地跳了上来,走到她的身边:“有事?”
她眼睫毛扑闪了一下,看向他面具眼洞后金黄色的眼睛。她其实不太喜欢这种金色的眼睛——太像野兽的瞳孔,狼、虎或狮子的眼睛都是这个颜色。刚开始,她与他对视的时候,还以在跟一头丑陋、未开化的野兽对视。现在,她发现自己错得离谱,金色的眼睛并不丑陋,反而有一种野性的美丽。想到他刚刚翻身上来时,身手如此矫健,手臂的肌肉紧绷而结实,她的心就像被擦出火花似的滚热。
“有事?”他又问了一遍。
她点点头,本想长篇大论夸奖一下他的指挥,搜肠刮肚半天,才想起自己压根不懂音乐——她之所以能体会到那首乐曲的奇妙之处,只是因为被他的魅力折服了而已。
“这个男人有钱又有魅力,”她想,“我一定要得到他。”
于是,她放弃了累赘的长篇大论,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吻上了他脸上唯一没被遮住的地方——嘴唇。
埃里克怔住了。
就像他猜想的那样,她是一个天生的调情高手——也许是后天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被她吻了。她的嘴唇没有看上去那么干裂,贴在他的唇上时,犹如蜂蜜般柔滑而甜蜜。她像玩游戏的天真小女孩一样,玩闹似的碰着他的唇,一触即离,又迅速贴上来,若即若离地逗弄着他。
他没能像专注于床笫之事的描写的那样,品尝到她口中的唾液,却闻到了她脸上润肤膏的香味。原来,他之前闻到的麝香气味并不是香水的味道,而是润肤膏被她的肌肤吸收后散发出来的香气。他的血液被她脸颊上的香气引诱得勃然沸腾,一股奇异的亢奋烧灼着他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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