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怕了的程简不禁自嘲,看向近旁的梳妆台,里面的自己容貌没有太大改变,身穿粉色睡衣,身材娇小,一头齐肩发,皮肤白净,有点婴儿肥,仔细打量还挺可爱。
当然,也有可能是动了刀的,程简忍不住去掐自己的脸,嘶,真疼!
一种怪异的感觉爬满全身,镜中的自己陌生又熟悉,偏偏她没疯,这不是梦,是血淋淋的事实。
她回不去了,甚至连男神存在过的痕迹也没能带走。
听着留声机里的老歌,程简掏掏兜,兜里什么也没有,心里也空落落的,那张积攒了五年青春的门票已经被留在另一个时空,即使乌鸦变凤凰,在这个没有沈晖的世界里……不对,八零?
程简现在才清晰的意识到,自己不是穿书,也不是重生,她是穿回了八零年代,这年,沈晖才二十岁。
也就是说,她可以去见他,见证他的成长,见证他的巅峰,在他大红大紫时拼命打call,在他人气衰落时也可以有底气的说出那段表白:
我喜欢你很久了,以前喜欢,现在喜欢,将来会继续喜欢!所以不要退圈,你很好,还很年轻!
艹,她脑补过度,把自己给感动了,眼里泛着泪光,在听到门把手被拉动的声音后,不禁扭过头,撸起袖子猛地一擦。
“小姐,冯家的老二来了,就在楼下。”保姆站门口端着果盘,把“冯家”两个字咬得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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