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有法随。

        在人界,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具有法律效应;在妖界,签下自己的名字同样等同于承诺应允。

        路琛无奈放弃签名,有点歉然地对韦微说:“抱歉,你要是不嫌弃地话,我晚一点签好名给你送过去。”

        “当然不嫌弃。”韦微重新高兴起来,老老实实地把签字本收了回去。

        陈格从小在蜜罐里长大,说话一向走心不走脑,搭着韦微的肩:“路哥,韦微也很喜欢演戏,你有空时指点指点他呗。”

        提到演戏,路琛的话明显多了起来,真心实意地说:“我是野路子出身,没系统学过表演,指点就算了,我怕误人子弟,可以一起讨论学习。”

        韦微有点心动,但他比较内敛,没有顺着竿子爬。

        陈格比韦微还高兴:“真的?真的?路哥,我可不跟你客气,也不是跟你闹着玩,真的会找来找你学的。”

        路琛笑:“真的。”

        韦微冲着路琛又是一个弯腰:“谢谢路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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