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王怪婢子不夫而孕,囚于幽室,到今四十年矣。夜来腹中作痛,忽生一女,守宫侍者,不敢隐瞒,只得奏知娘娘。
娘娘道此怪物,不可容留,随命侍者领去,弃之沟读。婢子罪该万死”
宣王曰“此乃先朝之事,与你无干。”遂将老宫人喝退。
随唤守宫侍者,往清水河看视女婴下落。
不一时,恃者回报“已被流水漂去矣。”宣王不疑。
次日早朝,召大史伯阳父告以龙赘之事,因曰“此女婴已死于沟读,卿试占之,以观妖气消灭何如?”
伯阳父布卦已毕,献上爵词。词曰哭又笑,笑又哭。”羊被鬼吞,马逢犬逐。慎之慎之。糜弧箕腋宣王不解其。
伯阳父奏曰“以十二支所属推之羊为未,马为午。哭笑者,悲喜之象。其应当在午未之年。
据臣推洋,妖气虽然出宫,未曾除也。”
宣王闻奏,快快不悦。遂出令“城内城外,挨户查问女婴。不拘死活,有人捞取来献者,赏布帛各三百匹;有收养不报者,邻里举首,首人给赏如数,本犯全家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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