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明时分,王国财政大臣劳伦特带着一队侍从,打着白旗来到阵地上,请求投降。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他不会做出这种选择。
魏默森公爵的名气实在太大了。公爵之子之所以横行无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爵本人的功勋和威望。如果要从早以毁灭的文明世界找出一个可堪比较的例子……他相当于某个皇朝的太子。
是的,就算是国王乔治的儿子,在霸道与蛮横方面也比不过公爵之子。
魏默森公爵虽然年迈,也不过问平常事务,但他身边聚集起来的那些人是一股庞大的势力。如果布拉克巴恩侯爵还在,劳伦特根本不会惧怕,问题是侯爵已经战死,国王乔治根本不会插手下臣之间的矛盾……出于各方面考虑,财政大臣决定带领伦敦城剩余的守军向巨人投降。
杀了公爵之子,这相当于为布拉克巴恩侯爵报仇。至少在劳伦特看来是这样。
投降?
看着跪倒在面前的撒克逊财政大臣,暴齿觉得很好笑,也有些犯难。
所有军人都渴望胜利? 可是摆在暴齿面前的问题也实在是不好解决————他的兵力太少了? 伦敦城内的白人多达好几百万,只要稍有不慎,胜负局面极有可能瞬间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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