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时令举四科人才,其中第三科即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这是设明法科的开始。

        自大儒董仲舒倡导天人感应说,认为天的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符;天有阴阳,人也有阴阳,天和人相类相通,天能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亦能感应上天,自然界的灾异和祥瑞,表示着天对人们的谴责和嘉奖。

        君臣们大都认为阴阳灾异与国家政治有密切关系,所以,在察举的特科中设立明阴阳灾异一科,选拔有关人才。

        汉代察举科目中的特科自然也有武人的一席之地,比如勇猛知兵法科;作战勇猛又熟知兵法,能率军作战,这就是此科所选之人才。

        此科始于成帝元延元年,这一年发生日蚀,成帝恐天下有变,下诏令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察举制每一科初衷都是好的,但是随着时代的演变,逐渐的以德行为重,这德行如何,百姓是无法传扬的,只有士族来传扬名声,也逐渐被士族把持。

        到了恒帝年间,甚至有童谣传

        举秀才,不知书。

        举孝廉,父别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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