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斯已经看惯了这种街区,曾经自己和韦斯利就是这里的一员,只不过自己重新走了出来,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而像自己这样有金手指的人又有几个。

        不过在这里的人还算是好的,至少是有房子住,只要有窗户,那就风刮不到雨淋不到,而在街上的街友,那才是真的惨,没有住的地方,晚上只能够在地铁站或者地下通道里,用纸壳子当被子和床垫,每年美国冬天冻死的街友都不是一个小数字。

        在这种贫民区,安全是最不能够保证的,因为这里的环境,连警察都不愿意涉足这里,最多每天白天来转两圈,夜晚的话,别想在这里见到警察的身影。

        在阳光下,这里的人还能够保持人性,到了晚上,这里街道上每一个阴暗角落,都有可能埋伏着一个罪犯,去打劫路人或者进行各种黑暗交易。

        宝宝慢慢的开着车,卢卡斯和学童的眼睛好像是鹰眼一样,扫视着街边每一个行人,看看能不能够找到那些劫匪。

        宝宝的慢速开车让后面的一些车非常不爽,有的车直接超过去,然后比了一个中指,有的车在后面狂按喇叭,好像是暴躁的疯狗一样,当然,还有一些会付出行动的。

        一辆车迅速超车,然后把车斜停在卢卡斯他们的前面,车上下来两个壮汉,冲着卢卡斯他们这辆车就过来,手里拎着的扳手和棒球棒证明他们不是过来交朋友的。

        就在他们举起手里的东西,准备砸车的时候,车窗打开,里面露出了两个枪口,这两个壮汉马上举起手,丢掉了手里的工具。

        “滚!”

        在卢卡斯的一声命令下,两个壮汉连滚带爬的跑回自己的车里,然后一脚油门闯了红灯就跑没影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