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打算退学,张哥,为什么啊?”
姜玉燕很不解,这个时代能考上大学的哪个不被人羡慕,张莱怎么会想到退学呢,要知道,这时候可跟前世不一样,退学的人可没有那么多。
张莱没说话,而是低头点了一支烟,烟雾袅袅升起,他的面容藏在后面,竟有些模糊不清。
“我爸跟我妈工作忙,我还很小的时候他们就把我放到了乡下的爷爷奶奶家,等我七岁的时候才把我接回去。七岁八岁万人嫌,我又是个爱闹腾的性子,从小就不养在身边的孩子也没有感情,他们对待我的方式就是暴力和无视,反倒是对我的妹妹宠爱有加,看着妹妹穿着好看的裙子,我也想穿新衣服,就落下了这么一个毛病,喜欢穿女装。”
“小的时候我还能控制住自己,到了初中就管不了自己了,我拿自己攒下的早饭钱买了一条裙子偷着穿被我妹妹发现了,她告诉了我爸妈,接着附近的人就全都知道了,我是一个喜欢穿裙子的神经病。”
“学校的老师同学,附近的街坊邻居,家里的亲戚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神经病了,我就破罐子破摔,承认了自己喜欢穿女装。考上大学以后,我爸跟我说,要是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认我,要是不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当没我这个儿子,我也倔,跪下给他们磕了三个头,拿着行李就离开了家。”
“谢天谢地我奶奶留给我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我把那些东西给卖了,算是凑够了第一年的学费,学校每个月发的生活费省着用,也够我花了。”
姜玉燕没说话,静静倾听,她知道,张莱现在需要的,就是一个听众。
“到了大学,我不再压抑着自己,大大方方的穿起了女装。周围的同学都躲着我走,背后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张神经’,宿舍里也没人愿意搭理我,我在你们大的一个大学里,就是一个异类。刚开始我以为我能读完大学,可到了后来,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真的受不了了,做一个大学生还不如开开心心的去流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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